
企业记账本位币的选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是从日常活动收入的角度看,所选择的货币能够对企业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起主要作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的计价和结算。
二是从日常活动支出的角度看,所选择的货币能够对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产生主要影响,通常以该货币进行这些费用的计价和结算。
三是融资活动获得的资金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即视融资活动获得的资金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或者企业通常留存销售收入的货币而定。
综上,选项B当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是( )。
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不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为其通常是以企业对外出售资产或者取得资产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属于企业持有的货币或者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甲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与外商签订的投资合同,外商将分两次投入外币资本,投资合同约定的汇率是1美元=6.94元人民币。2024年8月1日,第一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1 000万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93元人民币;2025年1月31日,第二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1 000万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96元人民币。不考虑其他因素,2025年1月末甲公司“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人民币。
“股本”科目期末余额=1 000×6.93+1 000×6.96=13 890(万元人民币)
2024年8月1日,第一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6 930
贷:股本6 930(1 000×6.93)
2025年1月31日,第二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6 960
贷:股本6 960(1 000×6.96)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2024年8月1日,将25 000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的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6.55元人民币,卖出价为1美元=6.60元人民币。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外币兑换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是( )元人民币。
企业用美元换人民币,从银行角度是买入美元,所以兑换所用汇率为银行的买入价,而通常记账所用的即期汇率为中间价,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25 000×(6.55-6.50)=1 250(元人民币)。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162 500(25 000×6.5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1 250
贷:银行存款——美元163 750(25 000×6.55)

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欧元,其发生的下列交易中属于外币交易的有( )。
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选项C不属于外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