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中嵌入的转股权在经济特征和风险方面与主合同不存在紧密关系,应予分拆。该转股权应确认为权益工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67.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7.5
根据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方应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库存股,注销部分的面值与所注销库存股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股250
贷:银行存款250
借: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
盈余公积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
贷:库存股250
注意:冲减资本公积时,仅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限额,不得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江公司2024年1月1日发行了8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80 000万元,无发行费用。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长江公司应按照债券面值和应付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股股数。该公司发行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年利率为9%。长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P/A,9%,3)=2.5313,(P/F,9%,3)=0.7722。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5%×(P/A,9%,3)+80 000×(P/F,9%,3)=80 000×5%×2.5313+80 000×0.7722=71 901.2(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71 901.2=8 098.8(万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8 098.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8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8 098.8
其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即其他权益工具8 09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