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5%×(P/A,9%,3)+80 000×(P/F,9%,3)=80 000×5%×2.5313+80 000×0.7722=71 901.2(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71 901.2=8 098.8(万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8 098.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8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8 098.8
其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即其他权益工具8 098.8万元。
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中嵌入的转股权在经济特征和风险方面与主合同不存在紧密关系,应予分拆。该转股权应确认为权益工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67.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7.5
根据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方应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例如发行的承诺支付固定利息的公司债券。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签出的外汇期权。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企业取得一项金融资产,并承诺两个月后向卖方交付本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交付的普通股数量根据交付时的股价确定,则该项承诺是一项金融负债。(选项A)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例如以普通股净额结算的股票期权。(选项D)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3年1月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发生的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3年10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
资料二: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60万元。
资料三:甲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除该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资料四:2024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30元;2024年3月27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2024年3月31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60万元。
资料五:2024年4月25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转让所得648万元存入银行。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2023年10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一一成本600
贷:银行存款600
2023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
甲公司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660-600)=1440(万元);当期应交所得税=1440×25%=36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60-600)×25%=15(万元);所得税费用=360+15=3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60
借:所得税费用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5
2024年3月20日:
借:应收股利60
贷:投资收益60
2024年3月27日:
借:银行存款60
贷:应收股利60
2024年4月25日转让乙公司股票:
借:银行存款648
投资收益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0
——公允价值变动6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
贷:所得税费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