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因为每10年可以申请一次延期,而且支付手续费与未来代理的收益相比比重极小,可以视为使用寿命不可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不需要计提摊销,但应当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不当选。


选项A,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中,当选;选项B,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形成的净损益应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影响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当选;选项C,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中,当选;选项D,无形资产报废时,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予以结转,影响的是营业外支出,不影响资产减值损失,当选。

选项A,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利得应该通过“资产处置损益”核算,当选;选项B,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收益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当选;选项D,出售固定资产的利得记入“资产处置损益”,当选。

东明公司自行研发一项专利技术,至2024年1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支出15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200万元。东明公司预计该专利技术的使用年限为15年,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2025年1月1日,由于该专利所处的领域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东明公司预计使用该专利技术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总共为10年。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东明公司2025年应计提的摊销金额为( )万元。
东明公司取得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1200(万元);东明公司2024年应计提的摊销金额=1200÷15=80(万元),2024年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200-80=1120(万元)。2025年1月1日,东明公司对该无形资产的预计总使用年限缩短为10年,2025年应计提的摊销金额=1120÷(10-1)=124.44(万元),选项D当选。

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目,应按账面价值(即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列示,则甲公司202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600+30-(600+30)÷10=567(万元),选项A不当选。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则乙公司202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开发支出”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340(400-60)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减值情况,选项B当选。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则丙公司2024年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200(150+50)万元,丁公司2024年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300(200+100)万元,选项C、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