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计算企业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

转换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2000
累计折旧800
贷:固定资产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
2022年年末,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2022年年末,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2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2000/50×6/12)
【提示】 甲公司2022年应计提半年折旧=2000/50×6/12=20(万元),将固定资产转为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是当月增加下个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当月计提。但是这只是用于出租,相当于此项固定资产还是存在的只是用于出租转入到了投资性房地产,所以计提折旧还是继续计提6个月的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在变更当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在变更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2000-2000/50×20-2000/50×1.5=114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2500-1140)×(1-25%)=102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60(2000/50×20+2000/50×1.5)
贷:投资性房地产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40
盈余公积102(102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18
【提示】投资性房地产变更计量模式后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为1140万元,由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60万元(2500-114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40万元(1360×25%)。

甲公司2021年12月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00万元,预计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22年年末,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5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首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确定2023年起折旧方法改为年数总和法(净残值为0)。2023年年末,对该固定资产再次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净残值及折旧方法不变。不考虑其他因素,2024年对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 )万元。
(1)2022年固定资产账面净值=500-500÷5=4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5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400-350=50(万元)。(2)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350×4/10=14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50-140=210(万元);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10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因此2023年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仍为210万元。(3)2024年应计提的折旧=350×3/10=105(万元)。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
选项B,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D,所得税税率的变更,既不是会计政策变更,也不是会计估计变更,但是它要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所得税的确认情况。

下列事项中,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有( )。
会计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等。固定资产的盘亏则是比较常见的,有可能是被盗、损坏等,盘亏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是因为会计处理差错而引起的,所以不直接作为前期差错来处理;存货盘亏也是同样的道理。

下列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A,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选项D,会计估计变更并不是企业随意作出的,而是当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使得变更会计估计后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作出会计估计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