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计算企业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
转换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2000
累计折旧800
贷:固定资产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
2022年末,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2022年末,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2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2000/50×6/12)
【提示】 甲公司2022年应计提半年折旧=2000/50×6/12=20(万元),将固定资产转为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是当月增加下个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当月计提。但是这只是用于出租,相当于此项固定资产还是存在的只是用于出租转入到了投资性房地产,所以计提折旧还是继续计提6个月的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在变更当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在变更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2000-2000/50×20-2000/50×1.5=114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2500-1140)×(1-25%)=102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模式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60(2000/50×20+2000/50×1.5)
贷:投资性房地产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40
盈余公积102(102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18
【提示】投资性房地产变更计量模式后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为1140万元,由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60万元(2500-114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40万元(1360×25%)。
2024年1月1日,黄河公司在将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32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300
贷:投资性房地产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25
盈余公积37.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37.5
【提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3 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 70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0×25%=125(万元),选项D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