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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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选项B,应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选项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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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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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850000+200000)÷(1-15%)×15%=185294.12(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85294.12×20%-10500)÷10000=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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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选项D当选)。(2)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3)个人所得税税款(选项B当选)。(4)税收滞纳金。(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选项C当选)。(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8)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9)赞助支出(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10)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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