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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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个体工商户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则其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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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选项B,应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选项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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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850000+200000)÷(1-15%)×15%=185294.12(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85294.12×20%-10500)÷10000=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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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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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张某取得拍卖收入适用的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
[要求3]
答案解析:
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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