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1-20%)+10000×(1-20%)×70%-60000-2000×2×12-3000×12=69600(元)。
应纳税额=69600×10%-2520=4440(元)。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
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500×20%=300(元)。
不需要。
理由:个人从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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