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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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甲烟丝厂当月共计应缴纳消费税=[1.8×(200+100)+300×1.6]×30%=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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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手表机芯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2025年7月该手表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6000×3×20%=9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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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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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领用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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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4.58÷(1+13%)×1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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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该纳税人当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300×2000×36%=216000(元),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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