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同时满足的情形有( )。

2024年9月,A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下列行为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B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A不当选。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高于债权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当选。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如房屋)的,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在变价财产时, 房屋可以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不当选。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当选。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选项A不当选;②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选项B不当选;③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选项C不当选;(3)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选项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