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A不当选;普通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是法定要求,必须一致同意),选项B不当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选项C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D当选。


(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选项A: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选项D: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清算费用的有( )。
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包括:(1)管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如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等;(2)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如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3)清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如通告债权人的费用、调查债权的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用等。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选项C不当选;(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选项D当选;(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选项B当选;(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选项A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