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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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2)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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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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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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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1)选项BC:属于协议退伙的情形。(2)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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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2)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就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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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选项A: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2)选项C: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合伙协议可以约定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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