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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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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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选项A、B当选(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可以担任独立董事;(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D当选;(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1)至(6)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上述(4)至(6)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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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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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B当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除了履行董事一般职责外,主要职责在于对控股股东及其选任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
选项C当选: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选项D不当选: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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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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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选项C、D不当选;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收到该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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