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张某于2021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已经建立。选项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题中,张某于2021年8月份进入甲公司工作,至年底尚不足1年。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因此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

执行特别程序的情形:(1)需要裁减人数为“20人以上”;(2)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为“10%以上”。迅速浏览本题发现4个备选项均不足20人,可见进攻点为“10%以上”,即裁减人数大于等于10人(100×10%)时应执行特别程序;若不执行特别程序,则可裁减的人数最多为9人。
【知识点拓展】
经济性裁员
(1)需要听取工会意见,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
①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
②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的有( )。
选项A、C,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知识点拓展】
必备条款VS可备条款

选项A、B、C、D均当选。
【知识点拓展】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有( )。
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超出标准: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知识点拓展】
试用期期限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