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选项D);(4)收款人名称(选项C);(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选项B) ;(7)收款人签章(选项C)。

拓展练习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注意】“必须记载事项”是票据最终有效时必须具备的要件,并非要求出票那一刻就必须全部填写完毕。支票特殊规则:出票时金额栏可以留白,经出票人授权,可由持票人后续补记,补记完成后,“确定的金额”这一项必须记载事项才得到满足,支票才完整有效,未补记前,支票不得使用。
【知识点拓展】
支票的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3.相对记载事项:出票地未记载的3选1(营业场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付款地未记载的为营业场所。


选项B,委托收款中,银行不承担垫款责任,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未在银行开立 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但是现金支票具有“见票即付、直接提取现金”的特殊属性,必须由收款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能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