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如果没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则不存在止付的对象。选项A,只有“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才能办理挂失止付。
【知识点拓展】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拓展练习
(1)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属于给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形,王某作为收款人享有票据权利;(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胡某),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3)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陈某)的票据权利,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一般情况:必须给付对价
②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欺诈、偷盗、胁迫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9年6月5日)起算。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时效:


选项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行使追索权:
① 取得证明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② 通知前手 :得到证明之日起 3 日内 ;
③ 未通知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而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选项A,按币种不同分类。选项B,按发行对象不同分类。选项D,按信息载体不同分类。
【知识点拓展】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选项C、D,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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