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属于给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形,王某作为收款人享有票据权利;(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胡某),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3)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陈某)的票据权利,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一般情况:必须给付对价
②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欺诈、偷盗、胁迫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拓展练习
选项A、B,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选项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选项D,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有效,被背书人享有票据权利,可以继续背书转让。
【知识点拓展】
背书的特别规定: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注意]
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除了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选项A、C、D,均为即期票据,不存在承兑、贴现的问题。
【知识点拓展】
贴现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选项B,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C,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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