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C,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拓展练习
选项A、C、D,均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如未记载,由法律予以规定,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选项A,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选项C,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选项D,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纸质)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汇总:


选项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行使追索权:
① 取得证明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② 通知前手 :得到证明之日起 3 日内 ;
③ 未通知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而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选项A、B、C,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行为仍然有效。 无论乙公司按期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选项D,乙公司后续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知识点拓展】
各行为所附条件效力对比


选项B、C,保证人在票据或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注意]
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的,不影响票据保证行为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