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在票据到期日前,有特定情形出现的(如汇票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选项B、D,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C,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不能出示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汇票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出票人 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1)票据追索的适用情形:
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
到期前追索——①被拒绝承兑;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
①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③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拓展练习
出票日期是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故选项B当选。选项A、C、D,均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由法律予以规定,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故均不当选。未记载时法律规定如下: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纸质)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汇总:


选项D,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知识点拓展】
背书的特别规定: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6年6月5日)起算。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方式进行补救。
【注意】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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