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知识点拓展】
背书的特别规定:


拓展练习
出票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票据丧失流通性,后续的背书转让行为不发生效力;在背书转让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属于禁转背书,该行为不会导致后续的背书行为无效,也不会导致票据无效,只是原背书人仅对直接后手承担责任,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责任。

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是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再行使票据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因此甲公司应行使付款请求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由于申请人是单位,该本票只能是转账银行本票;(2)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的,对于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出票银行只能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和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才能退付现金。
【知识点拓展】
银行本票


选项A,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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