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注意】“汽车厂销售自产”,强调“汽车厂”和“自产”,属于生产环节,而非零售环节。
选项A、D,属于零售环节,而白酒、高档化妆品均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属于生产环节,而(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环节:
(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
(燃油)超豪华小汽车: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加征。

拓展练习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受托方甲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应组价。(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其中材料成本49 140元不含增值税,无需价税分离;加工费2 373元为含增值税价,应作价税分离处理。(3)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49 140+2 373÷(1+13%)]÷(1-30%)×30%=21 96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选项A,啤酒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电子烟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有:卷烟、白酒。

对(燃油)超豪华小汽车,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注意】
审题时注意看清题干问的是在零售环节“征收”还是“加征”:
“加征”:指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已征税的基础上,零售环节再加征一道。
“征收”:指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不征。

选项A、C、D,超豪华小汽车、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都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只针对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征收消费税,气缸容量150毫升的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A、C、D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不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VS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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