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知识点拓展】
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存货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存货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A公司月初结存甲材料13吨,每吨单价8 290元,本月购入情况如下:3日购入5吨,单价8 800元;17日购入12吨,单价7 900元。本月领用情况如下:10日领用10吨;28日领用10吨。A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A公司期末结存甲材料成本为( )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盘亏,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转出。会计处理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贷:原材料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 200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21 000
管理费用 24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被盗材料形成的净损失=40 000+5 200-21 000=24 200(元),选项D正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一般经营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
②因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③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选项C)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选项D)、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估计的相关税费(选项B)后的金额。
【知识点拓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注意]
①“成本”指期末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②可变现净值 = 存货的估计售价 - 进一步加工成本 - 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应将材料费用(选项C)、加工费(选项D)、运输费(选项B)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A)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