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
选项B、C不当选: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A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拓展练习
选项A、B不当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选项C不当选: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A)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D)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B、C)

选项D不当选: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均可以行使。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选项A当选: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社会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税务机关征收的法律责任和政策依据明确的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
选项B不当选:税款滞纳金、利息应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清偿顺序在优先债权之后。
选项C当选: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按规定申报,通常作为普通债权或劣后债权处理,罚款一般视为劣后债权,最后受偿。
选项D不当选: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税费债权。
选项E当选:破产申请受理前已发生的纳税、缴费义务,即使法定申报期限未届满,也视为到期,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税费申报,税务机关据此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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