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数罪并罚中有判处死刑的,适用吸收原则,只执行死刑
  • B.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于死刑
  • C.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于死刑
  • D.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20年有期徒刑
本题来源: 2026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选项C不当选: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选项D不当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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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 B.

    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

  • C.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D.

    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当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选项C不当选: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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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国务院某部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为由对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对该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若该部经复议审查后发现,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未正确适用依据,可以决定变更
  • B.若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该部,则复议机关和法院均不应受理
  • C.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则该部作为复议机关应允许代理人查阅该部提出的书面答复,但是对查阅该部作出罚款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请求可以拒绝
  • D.若公司对国务院的裁决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选项B不当选: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非复议前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选项C不当选: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法律未禁止申请人将该项权利委托代理人行使。

选项D不当选:国务院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申请复议,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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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自首认定和自动投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即使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也不视为自首
  • B.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 C.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 D.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讯问时,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选项C不当选: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选项D不当选: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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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
  •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 E.甲、乙、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A、B、E当选,选项C、D不当选: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构成有效处分行为。本题中,甲一人的份额已为2/3,故要使转让挖掘机的行为有效必须取得甲的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本题题干的问题是“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并不是问甲的反对是否有效,所以本题中,挖掘机的转让行为只要有甲的同意就有效,有甲的反对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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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从事融资服务为主要特征
  • B.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建立的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 D.非专业机构经过批准也可以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E.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A、D当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非专业服务机构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选项B、E当选: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不当选:为了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进行保护,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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