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根据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在转让时加附了粘单。在粘单上,第一个需要记载事项的人是背书人(甲公司),他需要在粘单的第一栏填写“被背书人名称(乙公司)”并签章。因此,甲公司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
【知识点拓展】
粘单: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时,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为保证票据的连续性,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为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

选项C,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现金银行本票除外。
【知识点拓展】
银行本票


本题要求选出不正确的一项。根据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若是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则自出票日起1个月;选项B将起算点表述错误,因此当选。
【知识点拓展】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①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
②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
③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④商业汇票: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即付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记忆小口诀:汇1本2支商10。

(1)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2)本题中贴现银行与承兑银行同城,贴现期不另加3天,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共34天,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300 000×3.6%×(34÷360)=1 020(元);(3)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300 000-1 020=298 980(元)。

选项A、B、C,持票人只能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选项D,只有当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持票人才能向“汇票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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