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出版、发表”)。
需注意:
①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如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②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③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非“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

拓展练习
郑某转让住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220-200-2)×20%=3.6(万元)。

选项A,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选项C,大病医疗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未纳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任何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
【知识点拓展】
1.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1)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B当选。(2)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选项A,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选项B)、子女(选项C)、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选项D)、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选项A)、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选项A)、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选项C)、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选项B,属于专项扣除。选项D,个人所得税中没有“子女抚养支出”这一扣除项目,属于混淆项(注意与“子女教育” 和“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区分)。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