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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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债权申报范围: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社会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税务机关征收的法律责任和政策依据明确的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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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选项B,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选项C,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选项D,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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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请求加工”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而进行的必要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债权,属于破产费用,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不在破产债权之列。
选项D,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企业即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掌管,任何其他人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发生的债务都不属于破产债权,应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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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1)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选项B错误。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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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选项D,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将被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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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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