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 B.

    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应当在3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C.

    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进行

  • D.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本题来源:制胜好题-第六章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选项B不当选。上市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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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17)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 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承担该侵权责任
  • 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2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选项A、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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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移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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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10%以上的表决权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 A.甲公司连续3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D.丁公司1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D不当选。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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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是之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80%的股权,乙持有公司10%的股权。之之公司成立以来,甲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以之之公司的名义多次与其妻设立的丙公司进行不公允交易,严重损害之之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

    向监事会反映情况,要求监事会对甲提起诉讼

  • B.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甲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 C.

    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 D.

    以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乙持股比例为10%,满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选项B当选。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本题中甲作为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乙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C当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不属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形,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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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李某持有的股份在10%以上,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A当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6000万元÷3=2000万元),无须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B不当选。董事人数已经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C当选。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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