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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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甲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50%×20%=1(万元)。
(2)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甲转让限售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75×(1-15%)×20%=63.75(万元)。
(3)甲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3.75=6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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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戚某股权转让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0-100000)×2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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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转让收入以要约收购的价格计算;
选项B,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
选项C,转让收入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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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限额=105×5%=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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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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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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