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24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1)甲国分公司税后营业利润为10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其他相关资料: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2024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要求2]2024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要求3]2024年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要求4]2024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 A、806.25
- B、1000
- C、1046.25
- D、1200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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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1-5%)=2000(万元),该企业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税额=2000×5%=100(万元)。
(2)该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600×80%=480(万元)。
(3)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100+480=580(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580=2480(万元)。
[要求3]
答案:
D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2480×25%=620(万元)。
[要求4]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20%)=125(万元),抵免限额=125×25%=31.25(万元)>境外实际缴纳税额=125-100=25(万元),因此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5万元。
(2)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抵免限额(620万元)>境外实际负担税额(580万元),因此实际可抵免税额为580万元。
(3)该居民企业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00+125+2480)×25%-25-580=104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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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国际上居住国政府可以采用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扣除法和低税法等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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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抵免限额=100×12.5%=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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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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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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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若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以人民币计算可予抵免的境外税额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企业以人民币以外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应统一按实现该项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境外所得是2024年的红利,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为2024年,所以应使用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来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选项D)
(2)凡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应按企业就该项境外所得记入账内时使用的人民币汇率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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