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3500
- B、3600
- C、6400
- D、7920

答案解析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1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20万元。
(3)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35万元。
(4)2024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40.5-10-20+35-50)×25%×20%=14.78(万元)。
(1)李某承包甲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340.5-14.78-200)×10000=1257200(元)。
(2)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257200-60000=1197200(元),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2024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97200×35%-65500=353520(元)。
(1)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2800-5000-2000-3000=5200(元),1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200×3%=156(元)。
(2)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2-2800×2-5000×2-2000×2-3000×2=10400(元),2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400×3%-156=156(元)。
(1)王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5000×12-2800×12-2000×12-3000×12)×10%-2520=3720(元)。
(2)王某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35000×(1-20%)-5000×12-2800×12-2000×12-3000×12=90400(元)。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400×10%-2520=6520(元)。
(3)王某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3720+6400-6520=3600(元)。

拓展练习
选项A,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7月1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50%×20%=8(万元)。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9月20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3)两次股息所得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4=12(万元)。


(1)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张某10月累计收入为15000元,累计费用=15000×20%=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7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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