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居民杨某为一名歌手和天使投资人,2022年6月出资5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享有该创投企业30%的所得分配权,该创投企业当月以全部投资额完成对某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杨某2024年收支情况如下:(1)1月购买省政府债券、铁路债券和企业债券分别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2)2月参加商业演出,取得不含税收入4万元。(3)6月参加一档综艺节目的录制,取得不含税收入12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10万元,用于救济当地特困人群。(4)7月购买体育彩票,中奖1.8万元。(5)12月分得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收入3000万元。当年创业投资企业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120万元,业绩报酬8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杨某本年无其他综合收入,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杨某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性捐赠;对创投企业投资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杨某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34000
  • B、9000
  • C、4000
  • D、14000
[要求2]杨某参加商业演出和综艺节目的录制共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198400
  • B、389800
  • C、384600
  • D、286000
[要求3]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  )元。
  • A、

    30000

  • B、0
  • C、70000
  • D、100000
[要求4]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元。
  • A、144320
  • B、158320
  • C、154820
  • D、179320
[要求5]关于居民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时间和方式,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 A、可选择在捐赠发生当月计算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B、可选择在捐赠发生当月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C、可选择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 D、可选择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预缴税款或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 E、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无论征收方式,均可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要求6]杨某创业投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105.2
  • B、102.8
  • C、110
  • D、430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人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2019—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杨某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50%+2)×20%×10000=9000(元)。


[要求2]
答案: C
答案解析:

1)杨某参加商业演出和综艺节目的录制,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参加商业演出,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10000×(120%)×30%20007600(元)。

3)参加综艺节目录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20×10000×(120%)×40%7000377000(元)。

4)共应预缴个人所得税=7600377000384600(元)。

[要求3]
答案: D
答案解析:

(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0000)×(1-20%)-60000=932000(元)。

(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支出扣除限额=932000×30%=279600(元)>100000元,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00000元。

[要求4]
答案: D
答案解析:

(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0000)×(1-20%)-60000-100000=832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32000×35%-85920=205280(元)<预缴税额384600元。

(3)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384600-205280=179320(元)。

[要求5]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选项E不当选: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要求6]
答案: D
答案解析: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杨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500-500×70%)×20%=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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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戚某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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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转让债券可以扣除的买入价和费用=[(20000×8+800)÷20000×10000]+415=80815(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8.3-80815)×20%+2700×20%=9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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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戚某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0%-210=5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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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D、E当选: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1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

(1)李某的父亲在2024年4月年满60周岁,李某为独生子,故李某自4月起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月。

(2)李某的独生子正在上小学二年级,故李某2024年全年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12=24000(元)。

(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1000×12+3600-60000-3000×9-2000×12-200×12=142200(元),查找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

(4)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42200×10%-2520=117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可以选择在分类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月该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本题中扣除限额=90×30%=27(万元)<实际捐款支出30万元,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7万元。

(2)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27)×20%=12.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50%×20%=600(元)。

(2)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126000元股权转让所得免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题中房屋为李某名下唯一住房,2019年11月购置,于2024年12月转让,满足免税条件。

(4)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股权转让和住房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为60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90000元,90000÷12=7500(元),查找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10%-210=879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1)公益性捐赠扣除余额=(30-27)×10000=30000(元)。

(2)扣除公益捐赠前应纳税所得额=21000×12+3600-60000-2400-3000×9-2000×12=142200(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42200×30%=42660(元)>公益性捐赠扣除余额30000元,可扣除公益性捐赠30000元。

(3)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1000×12+3600-60000-2400-3000×9-2000×12-30000=112200(元),查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4)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2200×10%-2520=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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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7月1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50%×20%=8(万元)。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9月20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3)两次股息所得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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