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105.2
- B、102.8
- C、110
- D、430

答案解析
(1)杨某参加商业演出和综艺节目的录制,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参加商业演出,应扣缴个人所得税=4×10000×(1-20%)×30%-2000=7600(元)。
(3)参加综艺节目录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20×10000×(1-20%)×40%-7000=377000(元)。
(4)共应扣缴个人所得税=7600+377000=384600(元)。
(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0000)×(1-20%)-60000=932000(元)。
(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支出扣除限额=932000×30%=279600(元)>100000元,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00000元。
(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0000)×(1-20%)-60000-100000=832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32000×35%-85920=205280(元)<预缴税额384600元。
(3)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384600-205280=179320(元)。
选项B不当选: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选项E不当选: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拓展练习
选项A,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选项B,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选项E,合伙企业“先分后税”,个人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当月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0×30%=6000(元)<实际发生额7000元,按照6000元在税前扣除,戚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6000)×20%=2800(元)。

选项A,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选项B,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单位低于购置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少支付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800000-300000)÷12=41666.67(元),找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0-300000)×30%-4410=145590(元)。

选项A,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选项C,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是选择性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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