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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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E,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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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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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4)2025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2÷12×6×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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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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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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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个人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的非货币资产为技术成果,且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按照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个人可选择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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