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Ⅰ)》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辆小汽车转让给我国公民李某,免税条件消失,要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由小汽车的购买使用人李某补缴,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240000×(1-2×10%)×10%=1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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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征收增值税

  • B.

    纳税人销售的现场制作的食品,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 C.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 D.

    飞机的舱位互换业务,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飞机的舱位互换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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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货物包括:(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2)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3)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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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由(  )批准。

  • A.

    国务院

  • B.

    国家税务总局

  • C.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D.

    财政部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不履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优惠条款,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可以提出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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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

  • A.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 B.

    按月计算、按月申报缴纳

  • C.

    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 D.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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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和生产,2023年和2024年均被列入了加计抵减清单,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条件,上期加计抵减额余额100万元。该公司除了芯片设计生产还对外提供咨询服务,2025年3月相关业务如下:

1)购买芯片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30万元。

2)购置研发设备一台,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万元,购入晶圆、光刻胶等研发材料,取得

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0万元。

3)外购一栋办公楼用于办公管理及芯片研发,支付不含税价款10000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支付芯片研发人员的培训费用,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300万元。

购买糕点作为节日礼物发放给员工,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30万元。

4)销售自主研发的A型芯片10000颗,取得含税收入1130万元。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300万元。

5)对外出口芯片5000颗,取得FOB价款6000万元。

6)上期外购一批芯片清洗剂,支付不含税价款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已抵扣。本月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其中30%丢失。

7)3月收到留抵税额退还金额30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不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芯片出口退税率为13%。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30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1+13%)×13%+1300×6%=20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出进项税金额=200×13%×30%+30=37.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130+(300+200)×13%+10000×9%+300×6%+30-37.8=1105.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当期应纳税额=208-1105.2=-897.2(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97.2│=897.2(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0×13%=78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780(万元)。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897.2-780=117.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当期可抵进项税额=130+(300+200)×13%+10000×9%+300×6%+30-30-7.8=1105.2(万元)。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1105.2-130)×[(1000+1300)÷(1000+1300+6000)]×15%=270.24×15%=40.54(万元)。

当期可抵加计抵税额=100+40.54=140.5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选项A、B,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选项C、D、E,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做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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