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Ⅱ)》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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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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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A当选,个人独资企业员工为本企业劳动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C当选,退休后的再任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E当选,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B不当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取得的退休金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转让限售股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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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所以核定征收时采用的核定利润率为15%。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B,常驻代表机构取得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租赁的办公场所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选项D,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要求3]
答案解析: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120+6+5+10+5+20=16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收入额=166÷(1-15%)=195.29(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5.29×15%×25%=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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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1)4月1日至7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4×(700-350)÷2000=10.5(万元);
(2)8月1日至9月30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2×(700-350-180)÷2000=2.55(万元);
(3)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3×(700-350-180-100)÷2000=1.58(万元);
(4)2024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10.5+2.55+1.58=1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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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如果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供反避税调查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提供,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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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吨税税率的50%计征税款。该非机动驳船应缴纳船舶吨税=3000×5.8×50%=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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