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Ⅱ)》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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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A=30×60%=18(万元)>扣除限额B=(1000+200+150+90)×5‰=7.2(万元),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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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选项C不当选,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贷款利息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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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不当选,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B不当选,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选项C不当选,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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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C不当选,属于“偶然所得”。选项D不当选,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选项E不当选,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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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1月份至4月份应纳房产税=2500×(1-20%)×1.2%×4÷12=8(万元);该企业5月份至12月份应纳房产税=2500×(1-30%)×(1-20%)×1.2%×8÷12+47.62×12%=16.91(万元);所以,该企业全年应纳房产税=8+16.91=2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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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所以核定征收时采用的核定利润率为15%。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B,常驻代表机构取得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租赁的办公场所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选项D,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要求3]
答案解析: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120+6+5+10+5+20=16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收入额=166÷(1-15%)=195.29(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5.29×15%×25%=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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