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居住权可以继承
  • B.

    取得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按约定出租

  • C.

    居住权是设立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之上的用益物权

  • D.

    居住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选项A不当选。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当选。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得以占有、使用并排除房屋所有权人干涉的用益物权,选项C当选。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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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 。
  •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
  • B.背书附条件的
  • C.部分转让纸质汇票权利的
  • D.无背书人签章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 A不当选;(2)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选项 B不当选;(3)将纸质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选项 C当选;(4)背书人签章是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无背书人签章的,背书无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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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起算时间点

侵权行为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起

人身损害赔偿

伤害明显:从受伤之日起

伤害需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

约定履行期限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未约定履行期限

依照《民法典》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1)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2)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

分期履行

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不作为

从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

附条件、附期限

从该条件成就之日、该期限届至之日起

国家赔偿

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

从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前提: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从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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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抽逃出资情形的是    )。

  • A.

    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 B.

    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 C.

    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 D.股东为公司偿还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以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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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确保等价有偿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

  • B.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 C.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

  • D.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可以对提供方给予合理补偿。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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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赵某于7月3日通知孙某,钱某于7月4日通知孙某,孙某接到通知后未予答复。8月7日,孙某主张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已经超过了30日,视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要求2]
答案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本题中,8月5日,甲公司将李某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出资期限已届满,赵某未缴纳10万元出资,李某对此知情,故赵某与李某在出资不足的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题中,钱某的出资期限届至2024年9月1日,8月6日甲公司将周某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则缴清20万元出资的义务应由周某承担。如果周某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钱某应对周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钱某和周某之间的出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产生对外效力,周某不得以此为由对抗甲公司,但事后可以以约定为由向钱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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