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选项A、C、D不当选,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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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是(    )。
  • A.订立遗嘱
  • B.婚姻登记
  • C.收养子女
  • D.申请仲裁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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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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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乙、丙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下列关于该联合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乙、丙应当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B.若丙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不影响该联合体的资格
  • C.甲、乙、丙就合同约定事项应对采购人各自单独承担责任
  • D.该联合体应作为一个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C不当选;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选项B不当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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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 B.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向债权人主张
  • C.债权人应以债务人名义行使代位权
  • D.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A不当选;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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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本题中,合同约定成立地为N市,因此应按照该约定。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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