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缴纳期限是(  )。
  • A.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
  • B.按月计算、按月申报,按月缴纳
  • C.按月计算、按年申报,按年缴纳
  • D.按次计算、按月申报,按季缴纳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Ⅰ)》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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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卷烟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故:组成计税价格=(400+300×0.1+300×150÷10000)÷(1-56%)=987.5(万元),W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87.5×56%+300×150÷10000=557.5(万元)。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因而: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4×300×56%+300×150÷10000-557.5=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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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实行浮动定额税制,最高税额是最低税额的5倍
  • B.粉煤灰属于大气污染物,其计税单位是每污染当量
  • C.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 D.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实行浮动定额税制,最高税额是最低税额的10倍。选项B,粉煤灰属于固体废物,其计税单位是每吨。选项C,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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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混合碳八
  • B.石油醚
  • C.轻油
  • D.粗白油
  • E.烷基化油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C,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选项B、D,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选项E,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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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3)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4)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3100-1560)÷(1+5%)×5%=73.3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营改增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包括增值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2)准予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73.33×(7%+3%)=7.33(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纳税人转让旧房能够取得评估价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2)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3800×40%=1520(万元)。

(3)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520+7.33=1527.33(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不含增值税收入=3100-73.33=3026.67(万元);

(2)增值额=3026.67-1527.33=1499.34(万元);

(3)增值率=1499.34÷1527.33×100%=98.17%,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4)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499.34×40%-1527.33×5%=52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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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A地的甲粘土矿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地粘土矿设计开采年限30年。相关开采信息见下表:

开采许可证明

开采起始日期

设计开采储量

(万吨)

已开采储量

(万吨)

剩余可开采储量

(万吨)

2000年7月

600

500

100

甲企业2023年11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购进采掘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0元、税额39000元;购进设备修理用零部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
(2)开采粘土原矿10000吨,当期对外销售3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80000元(含从坑口到购买方指定码头不含税运费80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粘土原矿已发出,款项已收讫。200吨用于连续生产加工成建筑用砖,截至本月末未销售。
(3)自B地乙粘土矿企业购进粘土原矿60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0元、税额39000元。将其与自采粘土原矿200吨混合为800吨粘土原矿,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金额420000元。
(4)以自采粘土原矿400吨抵付所欠某企业货款,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00元、税额31200元。
(5)当月出口自产水泥配料用粘土2000吨,离岸价1500元/吨。
(6)向乙企业转让一辆自用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取得含税收入30900元,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车辆于2019年8月购进并用于职工福利项目,不含税购置价款160000元,未抵扣进项税额;符合免税条件,未缴纳车辆购置税。乙企业购进后将其改装为运输车。
已知: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324807元。A地粘土原矿和水泥配料用粘土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3%和4%。水泥配料用粘土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0%。甲企业销售粘土原矿平均销售价格为不含税600元/吨。取得的合法抵扣凭证已在当月按规定申报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000×1500×(13%-10%)=90000(元)。

(2)内销销项税额=(1880000+420000)×13%+31200=330200(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000+13000+39000+31200+324807=447007(元),应纳税额=330200-447007+90000=-26807(元)。

(3)免抵退税额=2000×1500×10%=300000(元)。

(4)甲企业当月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退增值税=26807(元),免抵税额=300000-26807=273193(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缴纳资源税=2000×1500×4%×(1-30%)=84000(元)。衰竭期矿山,是指设计开采年限超过15年,且剩余可开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20%以下或者剩余开采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根据题干信息,设计开采年限30年,100÷600×100%=16.67%<20%,属于衰竭期矿山,所以减征30%资源税。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3)甲企业当月应申报资源税=(420000-300000)×3%×(1-30%)=252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2)将应税资源税产品粘土原矿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建筑用砖,应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业务(2)应申报资源税=[(1880000-80000)+(200×600)]×3%×(1-30%)=40320(元)。

业务(3)应申报资源税=2520(元)。

业务(4)应申报资源税=240000×3%×(1-30%)=5040(元)。

业务(5)应申报资源税=84000(元)。甲企业当月应申报资源税=40320+2520+5040+84000=13188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乙企业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160000×(1-4×10%)×10%=960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选项B,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题目告知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说明享受了税收优惠。转让自己使用过的车辆应纳增值税=30900÷(1+3%)×2%=600(元)。选项D,资源税中,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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