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选项D,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拓展练习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未成年子女及配偶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本人汇算清缴时一并扣除。同时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所以陶先生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6000-15000+92000-15000+2000×12=102000(元)。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4S店应缴纳印花税=(20×10×0.3‰+30×0.3‰+40×1‰+10×12×0.3‰)×50%×10000=725(元)。

应税营业账簿,以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资本公积和股本一增一减变动,不影响总额,所以不缴纳印花税。发放股票股利会导致企业留存收益减少,股本增加,所以要计算缴纳印花税。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采取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方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E不当选。

(1)工资薪金1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5000-3000-1000=3000(元),查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000×3%=90(元)。
(2)工资薪金1—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000×2-3000×2-1000×2=6000(元),查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2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000×3%-90=90(元)。
(3)特许权使用费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4)合计应预扣预缴8000+90=809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2000×12+ 50000×(1-20%) - 60000-36000-12000=76000(元),查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000×10%-2520=5080(元)。
(1)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适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因此选项A不当选。
(2)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当选。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含1年),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公益捐赠选择在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适用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个人公益捐赠,可以在捐赠当月分类所得中全额或者限额扣除,所以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个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公益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选项B当选。
事项(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20%×50%=1000(元);事项(5)偶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20%=8000(元),所以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1000=9000(元)。
(1)股权激励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收入=(5.5-3)×5=12.5(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5000×10%-2520=9980(元)。
(2)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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