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应如何纳税调整?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上述业务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是多少?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2,请回答上述业务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3,这批货物的销售成本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可扣除多少。
根据资料3,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3,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4,上述购置研发活动专用仪器的业务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4,分别说明上述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和购置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计入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金额是多少?
根据资料4,2023年度该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是多少?
根据资料5,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5,在递延纳税期间提前转让股权,是否应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简述理由。

答案解析
无须纳税调整。被投资企业将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投资方无须就该部分转增资本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纳税调增500000元,再纳税调减500000元。
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对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纳税调增。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减。
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为5000000×10%=500000(元)。
理由:被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提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纳税调增,金额为275936.5元。
由租赁负债形成的财务费用税前不得扣除,纳税调增。金额为35595.8元。
租赁费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减,金额为300000元。
2022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0元,待2023年9月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扣除160000元,2023年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240000元。
无须纳税调整,由于2023年9月份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合法扣除凭证,且金额与暂估价格一致,因此无须纳税调整。
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理由:更正2022年申报表时,直接删除调增的160000元即可。
应纳税调减108000元。
理由:单价不超过500万的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金额=120000-12000=108000(元)。
委托研发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80000×80%=64000(元)。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为120000元。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3000000-80000+80000×80%+108000)×100%=3092000(元)。
应纳税调增360000元。
理由: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未确认的所得为600000-120000×2=360000(元)。
不需要。
理由: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所得不进行追溯调整。

拓展练习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该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于合伙人全部是自然人,应该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出售A公司限售股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0-8)÷(1+6%)×6%=249.06(万元)。
(3)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分红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适用税率为20%。
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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