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第五节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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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选项C,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实质上是接受赠与,应缴纳契税;
选项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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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所谓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者两面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室外游泳池、水塔等,不属于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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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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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当选,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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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选项D)、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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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对于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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