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应如何纳税调整?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1,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上述业务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是多少?简述理由。
根据资料2,请回答上述业务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3,这批货物的销售成本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可扣除多少。
根据资料3,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3,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4,上述购置研发活动专用仪器的业务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4,分别说明上述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和购置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计入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金额是多少?
根据资料4,2023年度该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是多少?
根据资料5,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资料5,在递延纳税期间提前转让股权,是否应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简述理由。
无须纳税调整。被投资企业将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投资方无须就该部分转增资本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纳税调增500000元,再纳税调减500000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对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纳税调增。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减。
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为5000000×10%=500000(元)。
理由:被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提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纳税调增11532.3元。
B公司租入设备的方式为经营租赁,企业所得税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不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同时不确认为租赁负债,应在每期支付租赁费时一次性确认为费用,企业所得税上当期不确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调增两项费用共275936.5+35595.8=311532.3(元),同时应扣除当期支付的租金300000元,纳税调减300000元,合计纳税调增11532.3元。
2022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0元,待2023年9月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扣除160000元,2023年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240000元。
无须纳税调整,由于2023年9月份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合法扣除凭证,且金额与暂估价格一致,因此无须纳税调整。
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理由:更正2022年申报表时,直接删除调增的160000元即可。
应纳税调减108000元。
理由:单价不超过500万的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金额=120000-12000=108000(元)。
委托研发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80000×80%=64000(元)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为120000元。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3000000-80000+80000×80%+108000)×100%=3092000(元)。
应纳税调增360000元
理由: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未确认的所得为600000-120000×2=360000元。
不需要。
理由: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所得不进行追溯调整。


税务机关查询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以外的第三方取得专票,下面正确的是( )。
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即国税发[1997]1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情况。无论购货方(受票方)与销售方是否进行了实际的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优惠政策的有( )。

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以下说法符合现行规定的是( )。

某企业对新投产项目聘请专家评审,依据专家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评审费1000元,对于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税务师审查2023年的账务核算和涉税处理,税务师在审核过程中收集到如下信息资料。
资料1:收到某企业以前年度拖欠货款339万元,经协商另收该货款资金占用费1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90000
贷:应收账款 3390000
财务费用 100000
资料2:转让某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取得转让收入81.8万元,已知购进价79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18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债务 790000
投资收益 28000
资料3:将新完工办公楼外墙面提供给广告公司做广告,收取款项8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547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28.30
资料4:将仓库改造成职工健身房,发生改造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2.7万元,该仓库入账原值200万元,已抵扣增值税20万元,改造时已计提折旧8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借:在建工程—健身房 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000
累计折旧一仓库 800000
贷:银行存款 327000
固定资产一仓库 2000000
(2)借:固定资产一健身房 1500000
贷:在建工程一健身房 1500000
资料5:购入一辆大客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以及部分定点地区接送购物的顾客。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XX车辆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0
贷:银行存款 565000
资料6:向农场购进水果,取得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大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0.6万元,水果和大米均用于对外零售,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363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200
贷:银行存款 386000
资料7:采用会员购物优惠制度,对有会员身份的顾客在购买商品时给予一定折扣,会员费按年一次收取,分月结转收入。全年收取会员费合计80万元,结转收入合计6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收取会员费时(汇总)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合同负债 800000
(2)结转收入时(汇总)
借:合同负债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6037.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962.26
资料8:购物节活动期间除农产品外全场促销折扣销售货物(均适用税率13%),累计销售货物300万元(原价),根据促销折扣政策累计给予顾客折扣金额30万元,对索取发票的消费者开具发票时按规定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89380.5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0619.47
资料9:购进某品牌商品达到一定金额数量按协议取得供应商返利5万元,收取时向供应商开具收据,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收款 50000
不正确。
理由: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10÷(1+13%)×13%×10000=11504.42(元)。
不正确。
理由:转让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81.8-79)÷(1+6%)×6%×10000=1584.91(元)。
不正确。
理由:资料3中的业务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应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8÷(1+9%)×9%×10000-4528.30=2077.2(元)。
不正确。
理由:发生的改造支出是用于职工福利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职工福利,应按照不动产的净值率,根据前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2.7+20×(200-80)÷200]×10000=147000(元)。
正确。
【提示】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当期少计进项税额为(20×9%-0.6 )×10000=12000(元)。因此,当期多计的增值税为12000元。
不正确。纳税人收取会员费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应在取得会费时一次性计算缴纳增值税,而非在后期确认收入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缴纳增值税为80÷(1+6%)×6%×10000=45283.02(元),因当年已缴纳增值税为33962.26元,所以当期少计的增值税为45283.02-33962.26=11320.76(元)。
正确。
【提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不正确。
理由: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5÷(1+13%)×13%×10000=5752.21(元)。少计的增值税额为5752.2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