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 异议登记失效。选项C当选。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中,无效的有( )。
无效的仲裁协议包括:(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选项B、C、D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在出票时记载的情形,导致汇票(纸质)出票无效的是( )。
汇票(纸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选项 C 当选;(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如果汇 票(纸质)上未记载其中内容之一的,该汇票(纸质)无效。汇票(纸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选项 A 不当选; 汇票(纸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 B 不当选;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选项 D 不当选;如果汇票出票时附有条件,则汇票无效。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除记载纸质商业汇票的七大绝对记载事项外,还必须记载出票人名称、票据到期日两项内容。票据到期日,即付款日期,是电子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A、B、C、D各出资10万元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A为有限合伙人,其他3人为普通合伙人。甲企业欠乙80万元。下列关于乙的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选项A、C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