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C,3月15日,甲为丙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时,并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甲,甲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
选项D,3月15日居住权设立在先,3月20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后,所以乙不能基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而请求丙返还占有、搬出房屋。
选项A、E,民事权利的继受取得方式分为转移型继受取得和创设型继受取得。前者是权利原封不动地自前手转移至后手(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后者权利前手对其权利予以权能分高的结果(丙继受取得居住权)。

选项A,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选项B,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特别是以部门或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其稳定性相对较弱。
选项C,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运用及行使的法,而非限制相对人权利的法。
选项D,行政法规范数量多,且具有多种法律渊源。

选项A,税务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登记,属于行政确认。
选项B,稽查局向税务违法行为举报人颁发奖金,属于行政奖励。
选项D,税务局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属于行政监督。

甲是出卖货物的商家,乙谎称自己经过丙的授权,以丙的名义,和甲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甲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看乙的授权委托书。此时甲和乙之间签订合同的行为是( )。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甲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有重大过失,不能认定为善意,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狭义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A,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选项B、C、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电子签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