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丁免除了甲应承担的1万元份额后,乙、丙对剩余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故丁可分别或共同请求乙、丙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A,在简易程序进行中,允许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
选项B,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15日。
选项C,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D,只有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故一审程序中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均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下列关于行政法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没有如刑法典、民法典那样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选项C,行政法中往往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
选项D,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特别是以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其稳定性相对较差。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1个自然人(以家庭财产投资的,也只能以1个自然人名义投资)。
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下列表意行为中,属于准法律行为的是( )。
准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行为人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行为人感情的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选项B、C和D,属于法律行为。

甲委托乙出售一辆汽车,并向乙出具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乙的代理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的有( )。
选项B,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D,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选项E,代理权终止之后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但是表面上有有权代理的表征即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