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拓展练习
调节法是以一定时点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因已经发生的正常业务而应增应减的因素,将其调整为所需要的数据,从而验证被查事项是否正确的方法。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鉴证依据:
(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选项B)
(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选项E)
(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选项C)
(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
(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包括依法审查原则、有限变更原则、被告举证原则、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选项A)。选项B、C、D,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对“季度预缴”不产生涉税影响;对“年度汇算清缴”产生涉税影响。
理由:①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A公司若不能在汇算清缴前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发票,则需要纳税调增。
①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理由:外购服务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②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理由: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符合政策规定。
理由: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理由:食品过期通常被视为正常经营损失,而不是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方应记“管理费用”。
不需要。
理由: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按该批食品账面成本的40%纳税调减。
保函开具手续费、信用证承兑费、询证函手续费、银行汇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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