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乙公司出租一台闲置设备。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23年4月1日,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120万元,于每年4月1日支付,租赁期开始日起的前4个月免收租金。2023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扣除免租期后的第一年租金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3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是( )万元。
甲公司从2023年4月1日起开始向乙公司出租闲置设备,租赁期5年,其中包含了4个月的免租期,但甲公司免租期也要确认租赁收入,故甲公司每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租金总额÷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80+120×4)÷5=560÷5=112(万元),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只累计出租了9个月,故2023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112×9/12=84(万元),选项A当选。

方法一:该租赁属于融资租赁,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应终止确认A设备,选项A表述正确,不当选;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金额=租赁投资净额=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初始费用=432.95+0=432.95(万元),选项B表述正确,不当选;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应确认资产处置损益=432.95-400=32.95(万元),选项C表述正确,不当选;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租赁收入=432.95×5%=21.65(万元),选项D表述错误,当选。
方法二: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23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500
贷:融资租赁资产400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500-432.95)67.05
资产处置损益 (432.95-400)32.95
2023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100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21.65
贷:租赁收入(432.95×5%)21.65
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租赁收入21.65万元,即每期的租金实质上不是出租人的收入,只有租金中包含的利息才属于出租人的收入,选项D表述错误,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