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商品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当确认增值税,但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极小,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不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借:应收账款 1 3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结算并发放工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20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25
——社会保险费 30
银行存款 265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发放给行政管理人员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应视同销售,按照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管理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取暖器的含税公允价= 40×(1 + 13%)= 45.2(万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45.2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45.2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
贷:库存商品 25
企业将拥有的汽车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汽车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专设销售机构主管人员免费使用车辆的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免费使用车辆的折旧费计入制造费用,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1
制造费用 4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
贷:累计折旧 5
企业发生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140
制造费用 50
管理费用 60
销售费用 5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期末余额”栏,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
企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的金额= 320(期初余额)- 320(资料 1)+ 45.2(资料 2)- 45.2(资料 2)+ 5(资料 3)- 5(资料 3)+ 300(资料 4)= 300(万元)。

甲公司收到投资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100
固定资产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9+26)
贷:实收资本 335
故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100+9+200+26=335 (万元)。

甲公司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5+150×(1-10%) =150(万元)。

选项A,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选项D,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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