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个人王某为自由撰稿人,2023 年 7 月出版一部著作,合同约定稿酬 1.5 万元。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3 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
(1)3 月,将拥有的 80 平方米住房 A 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 100 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 1 万元。该房为 2018 年 11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 70 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0.7 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 10 万元。
(2)6 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 130 平方米的新房 B, 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 180 万元,当月缴纳契税 5.4 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5 万元;上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A 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住房 A 的原值 =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 =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70.7-1-12.07)×20%=3.246(万元)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某铁矿开采企业 2023 年 5 月采选原矿 20 000 吨,5 月19 日将 其中的 10 000 吨原矿直接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700 万元,另支付运杂费 10 万元。5 月 22 日将 500 吨铁原矿赞助给其他企业。5 000 吨经洗选加工成铁选矿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500 万元,销售收入中包括运杂费5 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但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无污染物监测数据。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所在省规定铁原矿资源税税率为 3%, 铁选矿资源税税率为 2%。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为 4 千克,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3.6 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的铁矿采选一般性粉尘的排污系数为 60 千克 / 万吨—铁原矿,不考虑其他污染排放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该企业 5 月份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数 =2×60÷4=30
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30×3.6=108(元)

